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办理。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品种: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各方面进行监督,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在保证流动性及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 亿元额度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