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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4,962.5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094,233.98元。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中有关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2,157,99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314,28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2,808.32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30%。
  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