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10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 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剑先生、刘雷先生、卞江荣女士、王力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交易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增加流动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公司向海淀国投集团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山东三聚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海淀国投集团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淀国投、海新致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林屹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海淀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685.54 1,737.14
负债总额 1,202.54 1,295.54
净资产 483.00 441.60
资产负债率 71.34% 74.58%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 196.51 118.04
营业利润 5.41 2.14
净利润 0.97 -2.24
上述表格中2020年度的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淀国投集团通过海淀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908,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2,632,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8%,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6年02月0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299944507U
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75号
6、法定代表人:梁哲
7、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00.00%
合 计 400,000 100.00%
8、经营范围:金融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复〔2014〕190号批准文件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租赁利息:5.95%
3、租赁业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
4、租赁期限:2年
5、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300万元
6、业务模式:售后回租
7、增信措施:(1)海淀国投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质押担保。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正式协议,有关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有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拟与长城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间接控股股东海淀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4
个月,公司向海淀国投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长城租赁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淀国投集团为山东三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事项需要公司为海淀国投集团提供同金额、同期限的反担保,山东三聚每年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年初至今,公司与海淀国投集团(包含受海淀国投集团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05.77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03,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4%;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04,852.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83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以及山东三聚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于2021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上述关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