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 2021-11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 间为: 2021年 12月 22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
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
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 √
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 √
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 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 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和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 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若以传
真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冠卿
联系电话:010-82685562
传真:010-82684108
电子邮箱:investor@sanj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72;投票简称:三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 √
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 √
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公司对本次会
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后的后果均由本人
/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项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