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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6

三聚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10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聚环保”)董事会于2021年12月0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0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中间级委托人,以下简称“三聚绿能”)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优先级委托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次级委托人,以下简称“海新致”)、北京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次级委托人,以下简称“洪泽阳光”)共同委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以下简称“国民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国民信托受托设立“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或“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75,000万元,公司及三聚绿能以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220,100.25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其中,公司应收账款债权103,107.55万元,三聚绿能应收账款债权116,992.70万元),海新致以其持有的不少于2亿股三聚环保的股票收益权认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洪泽阳光以其持有的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0.90909%的股权收益权认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公司向上述信托申请贷款不超过80,000万元,每期贷款的贷款期限均为36个月,贷款固定利率8.5%/年。

  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达到相关标准,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新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梁剑先生、刘雷先生、卞江荣女士、王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增加流动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向海淀国投集团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山东三聚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海淀国投集团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淀国投、海新致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梁剑先生、刘雷先生、卞江荣女士、王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子公司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集中资源聚焦公司生物能源产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公司“形成先进生物能源、新型环保化工材料等核心运营资产及产业技术推广”的总体战略布局,同意公司转让所持参股子公司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裕进”)20%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三聚裕进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根据账面值和评估值孰高原则,以三聚裕进截至2021年02月28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估价值135,029.49万元人民币为参考,拟确定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首次挂牌价格为不低于27,005.898万元人民币。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若首次挂牌转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以不低于评估结果的90%重新确定挂牌底价并继续挂牌。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子公司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1)。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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