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7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10 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中层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3、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41,600 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391.03 万元,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万元,含本数)
1 郭麾 董事长 100
2 王国兴 总经理 100
3 王锋 副总经理 60
4 孟祥功 副总经理 60
5 蔡玮 财务总监 20
6 3 名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170
合计 51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 元/股(含)。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中的董事、高管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341,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361%,累计增持金额 391.03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1 郭麾 董事长 328,000 94.47 0.0333
2 王国兴 总经理 192,400 53.49 0.0195
3 王锋 副总经理 215,000 60.03 0.0218
4 孟祥功 副总经理 155,000 43.25 0.0157
5 蔡玮 财务总监 38,700 11.85 0.0039
6 3 名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412,500 127.94 0.0419
合计 1,341,600 391.03 0.1361
(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郭麾 董事长 0 0.0000 328,000 0.0333
2 王国兴 总经理 0 0.0000 192,400 0.0195
3 王锋 副总经理 0 0.0000 215,000 0.0218
4 孟祥功 副总经理 8,121 0.0008 163,121 0.0166
5 蔡玮 财务总监 0 0.0000 38,700 0.0039
6 3 名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0 0.0000 412,500 0.0419
合计 8,121 0.0008 1,349,721 0.1370
注:因四舍五入,上述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