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减持最新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管理人将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 12 个月内处置相关股票专项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
减持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近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截止 2023 年 12 月 13 日,管理人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均价 (万股) (%)
浙江尤夫高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6.295
纤维股份有限 集中竞价交易 13 日 元/股 2707.5862 2.75
公司管理人
注:上述数据之间计算后如有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25.0915 9.56 6717.5053 6.82
浙江尤夫高新 其中:
纤维股份有限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25.0915 9.56 6717.5053 6.82
公司管理人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数据之间计算后如有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上述股票数量不包括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已过户至其他债权人/股东的股票数量。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管理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管理人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管理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