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分配及减持最新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分配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于 2022
年度执行完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全部到达公司
管理人账户。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申请法院将 373,150,133 股转增
股份过户至公司重整投资人、部分债权人及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登记在
册的部分股东的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19)。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将 61,451,004
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分配最新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将 18,610,602
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部分债权人及股东的证券账户。过户后,管理人账户持股75,866,8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尚未完成过户的部分债权人,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办理。
二、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管理人将
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 12 个月内处置相关股票专项用于解决公司的历史
遗留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
《关于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减持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账户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共减持 18,384,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尤夫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1838.4073 1.87
合 计 1838.4073 1.8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425.0915 9.56% 7586.6842 7.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25.0915 9.56% 7586.6842 7.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上述股票数量不包括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已过户至其他债权人/股东的股票数量。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关于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安排,所需现金由管理人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 12 个月内以市场价格处置前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抵偿债务后的剩余股票合计 27,075,862 股进行筹集,不足部分由上海垚阔以其提供担保的资金或股票承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账户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共减持 18,384,073 股。
管理人账户剩余股票 75,866,842 股,其中待减持股票合计 8,691,789 股,待过户债权
人及股东股票 67,175,053 股。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公司管理人账户股票没有表决权。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