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持有公
司股份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管理人通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向公司管理人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公司管理人协助事项如下: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1、继续冻结上海垚阔在公司管理人账户存款人民币 41,577,741.86 元;继续冻结上海垚阔存放于公司管理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增股共计 18,757,572 股股票。
2、冻结期限一年,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 日止。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积极协助相关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已收到 14,242.79 万元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对于上海垚阔所应承担
的担保补足责任,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收到上海垚阔支付的 1,744.40 万元保证
金,尤夫控股和上海垚阔尚需支付公司的剩余资金总额为 3,698.88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收到部分历
史遗留问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目前上海垚阔持有的公司股
票以及在管理人处保证金和待分配股票全部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
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及保证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对于剩余部分资金,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对上海垚阔保证金的保全措施。公司将积极向尤夫控股及上海垚阔进行主张,并商请管理人予以协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