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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远泓”)计
划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成都远泓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14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47%,增持金额约为 3,006.45 万元。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远泓《关于增持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增持计划实施前,成都远泓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远泓持有公司股份 9,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华神”)85.99%的股份,四川华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431,2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87%。

  3.除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川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博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包括成都远泓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拟终止上述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及本次增持计划外,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发展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增持所需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其自筹资金。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增持股份锁定情况: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成都远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7%,增持金额约为 3,006.45 万元。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华神 85.99%的股份,四川华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431,2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8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增持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