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证券代码:00061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草案)摘要
二零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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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方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激励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
2. 本方案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本激励方案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方案有效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五年,每份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之日起四年。
3. 本方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1948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64944.30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1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预留
1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占本激励方案授予的股票总数的8.16%。
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焦作万方A股普通股股
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68元/股。
5.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共254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
骨干。
6.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方案持有的
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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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摘要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4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3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由个人自筹,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
激励方案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
提供担保。
8. 本激励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以及焦作万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9. 焦作万方承诺本激励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
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0.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方案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
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1. 本激励方案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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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摘要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5
第二章 总则....................................................... 6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6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总量 ...................................... 7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