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纪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凯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当前及未来发
展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或焦作万方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和泰安成 指 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中曼 指 宁波中曼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安晟 指 浙江安晟控股有限公司
万方集团 指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赵固能源 指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稀土 指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万方新材料 指 焦作万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焦作万方 股票代码 000612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无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oZuo WanFang Aluminum Manufactur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谢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永锭 李蕙鑫
联系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电话 0391-2535596 0391-2535596
传真 0391-2535597 0391-2535597
电子信箱 jzwfzqb@163.com jzwfzqb@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40,896,967.05 3,082,772,902.56 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59,488,364.44 131,916,924.28 172.51%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5,176,040.24 131,728,417.02 184.81%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43,164,371.12 233,817,809.99 175.0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2 0.111 172.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2 0.111 172.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1% 2.46% 上升 3.55 个百分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7,714,844,614.47 7,898,215,755.99 -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999,860,515.27 5,801,650,707.26 3.42%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14,133,378.68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 153,648.14
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1,788,074.19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645,244.72 主要系对外捐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0,000.00 一次性协商解除劳
动合同发生的费用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29,225.27
合计 -15,687,675.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费用本期发生额 80,000.00 元,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 年以来, 随着煤炭、预焙阳极等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