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石油大明 股票代码:000406 编号:2005-002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5年2月8日,公司控股的东营大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明投资"
)与黄敏、刘红华、东营大明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置业")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大明投资以1150万元收购黄敏、刘红华持
有的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田公司")50%的股权,井田公司对黄
敏、刘红华的负债17088.7314万元由大明投资投入,作为井田公司对其的负债。井田公
司另一股东大明置业放弃优先收购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黄 敏 男,已婚,住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身份证号为:350125600128031。
刘红华 女,已婚,住址:温州市西山东路318栋。身份证号为:330302680927002。
大明置业,注册资本:2.5亿元,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228号,经营范
围:餐饮管理、路桥管理、房地产业投资管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万元
,其中黄敏出资人民币690万元,持有井田公司30%的股权;刘红华出资人民币460万元,
持有井田公司20%的股权;大明置业出资人民币1150万元,持有井田公司50%的股权。经
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电子
计算机及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租赁建
筑材料;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井田公司资产总额为37287万元,负债总额为34987万元,净
资产2300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收购价格:
此次转让总价款为196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1150万元,井田公司对黄敏、刘
红华的负债共计人民币17089万元,其余1361万元为转让方收益。
具体支付方式:
A、协议签署5个工作日内,大明投资应支付履约定金人民币1150万元,汇入黄敏指
定银行账户。在工商部门受理股权变更申请后五日内该笔定金作为股权转让款。
B、协议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大明投资向共管帐户中打入10550万元人民币,由黄
敏、刘红华、大明投资三方进行共管。该笔资金分两次支付,办理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黄敏、刘红华5000万元;黄敏、刘红华按时以井田公司的名义履
行完毕关于该项目地块的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转让等有关合同、协议,清理
完毕以井田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及协议;并向大明投资进行井田公司的财务帐
目、项目资料和资产移交,经大明投资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黄敏、刘红华5550
万元。
C、完成B所述事项后6个月内支付5600万元。
D、在协议签署期满15个月时向黄敏、刘红华支付2300万元。
2、定价依据:本次股权收购价格由签约双方协商确定。
3、债权债务处理:
债务剥离承担:2003年12月23日前井田公司的负债、税务及由税务引起的纠纷由黄
敏、刘红华承担,详见《原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务明细表》。2003年12月23日至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期间井田公司的负债、税务及由税务引起的纠纷由黄敏、刘红华、大
明置业按持股比例承担,详见《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债务明细表》。
黄敏、刘红华债务的承担:各方确认2005年2月8日前,井田公司在资产剥离后所拥
有的对黄敏、刘红华双方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7089万元,其中黄敏拥有人民币13839万元
债权,刘红华拥有人民币3250万元债权。合同各方一致同意由大明投资投入井田公司人
民币17089万元,作为井田公司对大明投资的负债,用于清偿井田公司对黄敏、刘红华的
负债。
4、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调整房地产项目的投资,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2、井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3、井田公司财务报表。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