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济南证管办济证管字【1999】44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4号文核准。
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前,应首先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5元
4、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以公司1998年底总股本16853.13万股(即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8股的比例配股,共配售新股13482.504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3550.608万股,向发起法人股股东配售86.4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845.496万股。
特此公告。
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