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4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82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42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25.04 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67,401.9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20.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和保荐费对应增值税 284.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565.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5,565.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9,728.6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40.85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809.63
利息收入净额 C2 32.02
项目投入 D1=B1+C1 40,538.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72.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7,900.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813.45
差异 G=E-F 7,086.65[注]
[注]差异金额参见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三(七)和(八)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
〔2023〕19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募集账户变更而在 2023 年 5 月 12 日注销;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项
目结束而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注销。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大额存单账户、
3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33086936 2,847,674.72 活期
分行 722283637 10,000,000.00 大额存单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 800000189084000002 619,476.89 活期
800000189084000006 5,000,000.00 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731908721910207 1,440,340.42 活期
592479306401 14,512.77 活期
598980054581 965,862.88 活期
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596381106130-00101 122,000,000.00 定期存款
596381106130-00102 60,000,000.00 定期存款
589881619645 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 596377210987 246,604.93 活期
合 计 — 208,134,472.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
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2.3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6.4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该决
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余额合计 2.02 亿元,明细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产品类型
收益率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122,000,000.00 2023-12-29 2024-6-29 1.60% 保本保最
低收益型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60,000,000.00 2023-12-29 2024-6-29 1.60% 保本保最
低收益型
中国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 2024-4-19 2024-7-22 1.1%或 保本保最
20240235 2.1% 低收益型
中国民生 2024年3年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