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6,944,444 股
2.发行价格:144.0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36.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7,934,263.84 元
预计上市时间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华数科”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6,944,444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944,444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仍为金小团。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10月20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3 年 1 月 5 日向上交所报送《杭州宏华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7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7 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1 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4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 Morgan Stanley
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 年 1 月 10 日)
9:00 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 172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172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15
家、基金公司 32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 11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02 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1 月 10 日(T 日)9:00-12:00,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
下,共 23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36.41 元/股-161.31 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152.20 8,500
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52 14,000 是
142.17 14,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
2 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 142.18 3,500 是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
3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42.18 3,500 是
司”)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4.00 3,500 是
142.00 3,500
5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140.00 7,000
157.22 5,900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2.20 9,000 是
137.33 18,790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31 6,000 是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8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人寿 147.18 3,5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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