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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87 科创 海天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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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87:海天瑞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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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aitian Ruisheng Science Technology Ltd.)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8 号 4-8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070 万股,占发行后
发行股数                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
                        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8 月 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及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28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26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业务定位特别提示

  发行人主要从事训练数据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提供用于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开发训练所需的专业数据集,报告期内前述业务1收入占比超过 97%。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科技公司、人工智能企业及科研机构等,下游客户使用发行人提供的训练数据对算法模型进行开发、拓展和提升。当前发行人提供的训练数据主要是可满足多种场景应用需求的通用型训练数据,正在逐步探索更多垂直领域特征的训练数据覆盖。

  发行人从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过设计数据集结构、组织数据采集、对取得的原料数据进行加工及质检,形成训练数据集。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服务均以训练数据集为核心。成品训练数据集主要由数据文档、说明文档、技术文档三部分构成,并以软件形式向客户交付。发行人并非 AI 产业链上的算法模型研发商或提供商,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关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说明。其中,对于发行人产品服务内容、作业模式、业务实质的通俗化说明,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一)主营业务概述/2、产品服务内容、作业模式和业务实质介绍”。二、发行人数据服务采购模式特别提示

  基于下游客户需求和发行人所从事的训练数据业务特点,发行人在生产训练数据过程中需要大量劳务人员提供原料数据采集、标注服务。发行人通过对接数据服务供应商的方式解决劳务服务需求,数据服务供应商主要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具备寻找符合发行人需求的终端人员并组织其向发行人提供数据采集、标注服务的专业能力。在部分具体训练数据生产项目中,涉及的终端采集、标注人员数量较多,且覆盖的语种、口音区、年龄特征等要求多种多样,再加之发行人劳务服务通常具有较为迫切的及时响应需求,数据服务供应商等也采取与不同1 即发行人的训练数据定制服务、训练数据产品业务。

类型终端人员的组织人员(即“小外包人员”)对接的方式,组织终端人员为发行人提供相应服务,因此发行人数据服务采购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具备商业合理性。

  发行人与数据服务供应商、小外包人员、终端人员之间的合作模式、实际业务执行过程等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三)主要经营模式/4、数据服务采购情况介绍/(2)发行人与服务公司、小外包人员、终端人员之间的合作情况”。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细分领域为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领域。近年来,参与该行业的公司不断增多,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则将受到竞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经营状况下滑、市场地位下降和可能失去主要客户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二)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新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老客户,新客户收入占比较低。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发行人来自老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88.58%、89.09%及93.47%。发行人正致力于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若老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服务的采购量或公司未能维持与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受到不利影响;若新客户拓展情况不达预期,则公司的经营情况也将受到不利影响。(三)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根据发行人收到的由专利代理机构转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授权的 9 项发明专利和 1 项实用新型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涉及无效宣告请求的相关专利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五、发行人的主要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二)主要无形资产/1、专利”。截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发行
人已经收到上述专利中7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其中 7 项发明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1 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维持部分有
效,其余 2 项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事项尚处于正常审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尚未作出裁定。

  尽管剩余 2 项涉及无效宣告请求的相关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发行人的相关专利权被部分或者全部宣告无效的可能,若公司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公司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其权利要求中公开的技术点可能存在被竞争对手或第三方模仿的风险,若相关方模仿上述技术从事与发行人同类型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快速迭代的风险

  由于人工智能行业整体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下游需求随着行业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发行人进行数据开发所需的各项技术也面临着快速迭代更新的风险。如果发行人无法保持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洞察能力以及对研发人才的有效组织和研发经费的经济投入,则可能导致发行人在行业技术快速迭代过程中无法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技术优势,进而对发行人的客户拓展、产品创新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发展受下游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状况影响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为 AI 产业链上的各类机构提供算法模型开发所需的训练数据,服务于下游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与下游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若未来人工智能领域景气度下降,或因技术更迭使得对训练数据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六)经营业绩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影响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84%、22.96%和 24.94%,经营业绩受税收优惠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则公司将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或存在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的可能性,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七)采购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采购原料数据采集、标注所支付的数据服务费占发行人各年采购总额的比重较高,分别达到 81.22%、79.84%和 84.69%。随着城乡生活成本的持续提升,前述采购价格可能存在持续上升的趋势,若发行人的技术发展带来的效率提升无法抵消前述采购成本上升的影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八)数据安全相关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训练数据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以数据的形式体现。一方面,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规模的持续扩张,原料数据采集与数据加工的数量持续增长;另外一方面,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章体系逐步完善。如果将来公司未能根据法律规章的更新要求及时调整现行业务开展方式、公司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研发升级未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或客户未能遵守训练数据产品保护相关商业约定,则公司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训练数据产品被泄露、盗版等数据安全相关风险或可能产生诉讼纠纷,进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出口地包括美国、日韩等国家或地区。2018 年至 2020年,公司出口美国的营业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12.96%、19.48%和 19.93%。公司相关境外业务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及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息万变,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如果中美双方出台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能会影响美国市场相关客户将数据提供给公司用于标注,减少与公司进行训练数据方面的业务合作,公司相关业务可能会受到约束,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 年 1 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
同程度的影响,并已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因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对发行人的采购、销售等环节造成了不利影响。由于疫情导致的延期复工,公司及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司采购原料数据采集、标注服务以及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服务的验收周期均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若本次新冠疫情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将可能对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营业收入结构的具体影响

  新冠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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