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公告编号:2021-017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2,301,56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65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725,003,859.20 元 ,扣除总发行费用77,680,308.43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621,098.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47,323,55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3715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部分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 湖南长远锂
1 料扩产一期项目 科新能源有 191,789.77 191,789.77 191,789.77
限公司
2 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 80,000.00 80,000.00 72,942.59
合计 271,789.77 271,789.77 264,732.36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746,693,909.24 元。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 41395 号《专项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自筹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车用锂电池正
极材料扩产一 191,789.77 191,789.77 74,669.39 74,669.39
期项目
合计 191,789.77 191,789.77 74,669.39 74,669.39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违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746,693,909.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长远锂科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证公字(2013)1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
反映了长远锂科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