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9,846,305.64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1,121,855,747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967,017.23 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0.95%。2022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