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21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
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研发、销售、生产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5,826,719.8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69,899,769.25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1,121,855,747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934,034.46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35%。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1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5,826,719.86 元,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69,899,769.25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201,934,034.4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公司的核心产品为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近年来,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规模不断扩大、应用环境不断丰富、在普通消费者中的渗透程度不断提升,消费者对电子产品尤其是新兴类产品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整体市场向好发展。此外,随着终端消费者以及各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及电动摩托车的性能要求以及安全性要求的提高,软包电池凭借其优势,已成为动力电池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
与此同时,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频率较高,也对电池制造厂商的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和软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球智能制造升级的大背景下,随着品牌商对电池产品质量要求的提升和人力成本的上涨,电池产品传统的制造工艺、分散订单发展模式等已经难以满足电池制造行业的高质量、一致性要求,电池制造企业越来越多地追求高精度、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方式,从而有效提升其中长期的竞争能力,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通过生产并销售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实现盈利,同时逐步加深在动力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同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持续投入生产项目,提高自动化水平,扩大产
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3,995.73 万元,同比增长 48.47%;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582.67 万元,同比增长 15.76%,整体财务状况向好,未来公司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研发、销售、生产及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兼顾了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