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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72 科创 珠海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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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7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68877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18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
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面对 2021 年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对 2022 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关于珠海冠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934,034.46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1.35%。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一)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核对,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2,904.33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6.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6.2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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