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目 录......1
释 义......2
声 明......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4
二、本次授予情况......6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10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1
五、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12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珠海冠宇、公司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限制性股票 指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
激励对象 指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授予日 指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有效期 指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获益条件后,公司将
归属 指
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的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为获得公司股票所需满
足的获益条件
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获益条件后,获授公
归属日 指
司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披露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珠海冠宇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1.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 1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焱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5.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0 日。
2. 授予数量:2241.2500 万股。
3. 授予人数:76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徐延铭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430.00 18.23% 0.3833%
林文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台湾 100.00 4.24% 0.0891%
付小虎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0 2.12% 0.0446%
李俊义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50.00 2.12% 0.0446%
牛育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80.00 3.39% 0.0713%
刘铭卓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中国 50.00 2.12% 0.0446%
谢斌 副总经理 中国 200.00 8.48% 0.1783%
李涛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5.00 0.64% 0.0134%
邹啸天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7.00 0.30% 0.0062%
郭志华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方双柱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5.00 0.64% 0.0134%
彭冲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7.00 0.30% 0.0062%
李素丽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靳玲玲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2.50 0.11% 0.0022%
曾玉祥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3.075 0.13% 0.0027%
彭宁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8.00 0.34% 0.0071%
刘建伟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4.80 0.20% 0.0043%
罗自皓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1.50 0.06% 0.0013%
邱昭豪 研发骨干 中国台湾 3.40 0.14% 0.0030%
谭柏林 研发骨干 中国香港 4.00 0.17% 0.0036%
杨钧琮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1.875 0.08% 0.0017%
张婷婷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1.305 0.06% 0.0012%
钟乔羽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0.872 0.04% 0.0008%
仲沂屏 销售骨干 中国台湾 0.96 0.04%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