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范围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投资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实施方式
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控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文件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