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38,600 股,发行价格为 5.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11.58 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51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0.35 万元,低于《上海唯赛勃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 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年产 30 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 2 万 24,722.90 23,020.50 11,780.35
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
2 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5,695.49 15,695.49 6,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87.18 5,087.18 2,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500.00 11,500.00 0
合计 57,005.57 55,303.17 20,280.3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和募集资金净额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唯赛勃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