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发行价格为2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738.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58.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审验
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37,722.99 37,722.9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7.37 10,027.37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55,750.36 55,750.36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
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