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36,587.59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201,113,251.4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4,277,37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427,737.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54%。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