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7 证券简称:纽威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9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17.97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24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6.2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658.36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4,427.99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23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
月13日全部到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了天衡验
字(2021)第00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230.37万元,低于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具体调
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1 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 56,823.55 56,823.55 33,230.37
业化项目
2 研发建设项目 16,095.29 16,095.29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4,000.00
合计 88,918.84 88,918.84 57,230.3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
行投入。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849号),截至2021年9
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6,517.97万元,拟置换金额为6517.97元,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占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比例
(万元) (万元) (%)
三期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化项目 5,133.10 5,133.10 15.45
研发建设项目 1,384.87 1,384.87 13.85
补充流动资金 - - -
合计 6,517.97 6,517.97 11.39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8.24万元,本次拟置换298.24万元。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17.97万元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8.24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6.21万元
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经审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纽威数控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1)01849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文件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纽威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