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83.39 元/股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在未来 6 个月可能
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复:在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在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承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股份
议案。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回购股份方案的制定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4/9/30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 万元~3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3.3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79.88 万股~359.76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57%~5.1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18385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拟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当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变动时,以最新法律
法规为准):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3.39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59.76 万股(含),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3.39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79.88 万股(含),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3.39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和超募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1,798,777 2.57 3,597,554 5.14
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000,000 100.00 68,201,223 97.43 66,402,446 94.86
份
股份总数 70,000,000 100.00 70,000,000 100.00 70,000,000 100.00
注: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据。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
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 531,207.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9,424.21 万元,货币资
金为 221,246.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1,463.69 万元。假设按照
回购资金上限 30,000 万元(含本数)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分别占
上述财务数据为 5.65%、12.53%、13.56%、10.29%。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
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
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45.07%,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3、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 83.39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359.7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