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512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为 18,421,053 股。本
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21,052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921,052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2,250,001 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发行数量为 5,250,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17,500,001 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40.83 元/股。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8 日(T 日)通过上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锴威特”A 股 5,250,000 股。
根据《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151.27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750,500 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499,501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9,445,388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054,113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000,5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231394%。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40.83 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
金,认购资金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8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
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8月7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
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年8月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83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75,213.16万元。
截至2023年8月3日(T-3日)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
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92.1052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
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8月14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
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 限售期
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万股) 次发行数量的 获配金额(元) (月)
比例(%)
1 华泰创新投资有 参与跟投的保荐 92.1052 5.00 37,606,553.16 24
限公司 人相关子公司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8906,6406,3906,1406
末“5”位数 17169,67169
末“6”位数 605038,105038,058563
末“7”位数 0231265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锴威特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
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4,001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锴
威特A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
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
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
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
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8月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
行公告》披露的30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7,63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
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3,964,1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
果如下:
有效申购股数 占有效申购数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有限售期配 无限售期配 各类投资者
配售对象类型 (股) 量的比例 (股) 下发行总量的 售数量 售数量 配售比例
比例 (股) (股)
A 类投资者 24,8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