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15.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025,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2元,本次发行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6,742,392.5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39,77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1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6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29号)。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2年6月27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公司披露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 11,320.24 11,320.24
常熟纳微淘汰 1000 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
2 生产 40 吨/年琼脂糖微球及 10 吨/年葡聚糖微 3,400.00 2,954.00
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400.00 5,400.00
合计 20,120.24 19,674.24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和部分发行费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507.79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实际投入时间
金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1 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 11,320.24 564.00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
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
2 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 2,954.00 943.79 2022 年 4 月 8 日至
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 2022 年 6 月 28 日
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400.00 —— ——
合计 19,674.24 1,507.79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7.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万元(不含增值税),系本次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的评估费用,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8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6月28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合计为人民币1,515.79万元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379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 7 月 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15.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15.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15.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鉴证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37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鉴 证 报 告 》 ( 容 诚 专 字
[2022]200Z0379号)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