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
河南工业区锦升路 8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864,741.10 元。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1.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475,67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4,847,020.50 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3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卢盛林、卢治临、许学亮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公司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制度》《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九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公司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