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
河南工业区锦升路 8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