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
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05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335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246.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7.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259.62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字[2020]第 688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因公司保荐机构发生更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35,000.00 34,340.27
2 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5,000.00 54,340.27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研发中心项目
专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账号 32250198643809688678
专户账面余额 872.86
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研发中心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4,311.70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105.6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582.70 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 184.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 理财收益
募投项 募集资金计 募集资金累 已签订合 集资金 及利息收 节余合
目 划投资金额 计已支付金 同待支付 金额 入扣除手 计
(A) 额(B) 金额(C) (D=A- 续费后净 (D+E)
B-C) 额(E)
研发中 5,000.00 4,311.70 105.60 582.70 184.56 767.26
心项目
注:“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二)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共计 767.26 万元(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5.3.10 条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
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故本次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