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4-02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 号)批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9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0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7,290,3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49,069,708.0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220,591.93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9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7,290,3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8,949,104.73
加:利息收入 4,659,688.00
加:理财收益 8,786,251.81
项目 金额
减:手续费支出 38,022.03
减:永久补流注1 51,570,449.30
募集资金余额 178,663.75
注:详见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 号)批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110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551.0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760,683.06 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5,238,867.98 元。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551.04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068,502.42
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556,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356,798.33
加:理财收益 17,646,903.33
减:手续费支出 3,245.97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23,931,504.3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碣支行分别就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
东莞市鼎通 限公司东莞长安 673073968196 2020-12-15 394,679,504.30 4,067.79
精密科技股 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虎门金捷 588000013017969 - - -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 44050177008800001558 - - -
长安上沙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石碣 769908600910160 - - 98,780.97
支行
河南省鼎润 中国银行股份有
科技实业有 限公司信阳平桥 252073859688 - - 75,814.99
限公司 支行
合计 394,679,504.30 178,663.75
(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 桥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分别 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