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2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34 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129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6.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6.4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415.8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606.7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022.55 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20.07 元/股。
鼎通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A 股 606.75 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披露的《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
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
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0 年12 月 14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5,045,643 户,有效
申购股数为 28,399,548,5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2136478%。配号总数为 56,799,097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056,799,09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4,680.60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202.30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13.5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09.0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848813%。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T+1 日)上午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国信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
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