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6 元(含税),每股转增 0.43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四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517.05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269.44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20 万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5.3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3 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0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3,01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 10,01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