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663:新风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核查,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复函之日,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对贵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
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在股票异动期
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形。经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问询了解,截至本复函之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亦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