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740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红塔证券及中泰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499.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49.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为 1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04.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44.70 万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48 元/股。
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60.65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14.95 万股)从网下回拨
至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889.4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59.6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98922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14.48 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请确保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于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
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21 年 4 月 7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
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投资者平台签署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票数量(万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174.95 25,332,760.00 24个月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 174.95 25,332,760.00 24个月
有限公司
合计 349.90 50,665,520.00 -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2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新风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7307,2307
末“5”位数 80328,92828,67828,55328,42828,30328,17828,05328,45764
末“6”位数 637253,762253,887253,512253,387253,262253,137253,012253
末“7”位数 8549552,9799552,7299552,6049552,4799552,3549552,2299552,
1049552,6200939
末“8”位数 33340079,71142623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新风光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
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5,193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新风光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等相关规定,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36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158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8,746,36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 有效申购股数 申购量占网下 获配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象分类 (万股) 有效申购数量 (股) 下发行总量的 配售比例
比例 比例
A 类 4,508,860 51.55% 13,440,751 71.14% 0.02980909%
B 类 24,200 0.28% 45,364 0.24% 0.01874545%
C 类 4,213,300 48.17% 5,408,385 28.62% 0.01283646%
合计 8,746,360 100.00% 18,894,500 100.00%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A 类投资者包括公募产品、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