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列举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 名称 变更情况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8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9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
10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1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修订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此次拟修订的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 ......公司拟进行须提 第四十四条 ......公司拟进行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 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 半数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在 露。......
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会议的召集人及会议方式;
案;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案;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权登记日;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权登记日;
号码; (六)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和地点;
和表决程序。...... (七)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八)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和表决程序。......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 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有《公司法》和本章程 (三)是否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的情形;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第4.2.2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条、第4.2.3条所列情形;
...... (四)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
重要事项。
......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二条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 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东投票权。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股份的股东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 决权等股东权利。......
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
方式及程序如下: 方式及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一)董 事会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人,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出的拟任董 人,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出的拟任事的建议名单,审议并做出决议后,将 董事的建议名单,审议并做出决议后,董事候选人名单以单独提案的形式提 将董事候选人名单以单独提案的形式交给股东大会召集人。......单独或合并 提交给股东大会召集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款规定的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
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
立董事的权利。......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七)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 满;
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