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
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刘富林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
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富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刘富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刘富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为促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冯海洲先生,其中刘富林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林东平先生、高俊岭先生,其中白喜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冯海洲先生、刘富林先生、林东平先生、白喜波先生、刘剑华先生,其中冯海洲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剑华先生、刘富林先生、白喜波先生,其中刘剑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2、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候选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富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
4.01《关于聘任刘富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关于聘任洪云、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关于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4《关于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5《关于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