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启动另行处置的程序;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88,240,000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进行送股。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60 元/股(含)。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持股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公司以目前总股本 88,240,000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
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上限 34.6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1,445,086 股;按
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上限 34.6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
量约 722,543 股。具体测算如下表: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序号 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总额(万 回购实施期限
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
1 用于股权激励或 722,543-1,445,086 0.82%-1.64% 2,500-5,000 过股份回购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 12 个月
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6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 34.60 元/股,回购
金额上限 5,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445,086 股,约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 1.64%。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
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27,770 39.58 36,372,856 41.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312,230 60.42 51,867,144 58.78
总股本 88,240,000 100.00 88,240,000 100.00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价格上限 34.60 元/股,回购
金额下限 2,5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22,543 股,约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本的 0.8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
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27,770 39.58 35,650,313 40.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312,230 60.42 52,589,687 59.60
总股本 88,240,000 100.00 88,240,000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
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92,536.4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72,928.39 万元,流动资产 71,683.51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5,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5.40%、6.86%、6.98%,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
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0.8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