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两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既定
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533,333,400股,每股发行价为5.44元。股票发行完成后,共募集资金2,901,333,696.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股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99,069,742.52元,并已于2021年5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3日就本次股票发行出具了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495,787,793.10元, 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833,676,127.58元(含利息),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 项目 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 专项账户 投入进度
金额 金额 资金额 余额
1 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10.11 10.11 5.16 3.11 51.09%
原“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
2 5.68 5.38 0.01 3.45 0.18%
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前) 4.92 0.04 0.04 - 100.00%
3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变更后) 4.10 2.88 0.82 1.09 28.44%
4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1.08 0.46 0.04 0.43 8.63%
5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0.57 0.27 0.02 0.25 8.47%
6 补充流动资金 9.00 8.85 8.86 0.00 100.17%
总 计 30.54 27.99 14.95 8.34 53.44%
注:
1、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对应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但未包含前次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5亿元(含本数);
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该项募
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含本数)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以上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闲置的状态。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产生的财务费用,在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本次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作出了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决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于同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决议形式亦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可降低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产生的财务费用。公司已经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继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故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能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计划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