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本
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5,000.00 万股的 2.89%。其中首次授予 1,051.9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80.92%;预留248.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08%。
一、 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3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000.00 万股的 2.89%。其中首次授予 1,051.9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3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92%;预留 248.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08%。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3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
人数 2,910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3.88%。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于飞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于鹏飞先生,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
于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合计持有公司 1.20%股份。于飞先生自 2012 年入职悦康药业,历任悦康药业董事长助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等职务,自 2019 年 5 月至今任悦康药业董事、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产生显著地积极影响。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于飞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于鹏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合计持有公司 0.64%股份。于鹏飞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长助理一职,目前全面负责协助董事长对公司运作及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并处理对外联络、维护外部公共关系的工作。同时,于鹏飞先生兼任公司信息中心整体的管理工作、营销中心的销售工作,为公司高层管理干部,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激励计划将于鹏飞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 占授予限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 计划公告
量(万股) 总数比例 日股本总
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于飞 中国 董事、总经 50.00 3.85% 0.11%
理
董事、副总
2 张将 中国 经理、核心 50.00 3.85% 0.11%
技术人员
3 张启波 中国 董事 50.00 3.85% 0.11%
4 于鹏飞 中国 董事 33.50 2.58% 0.07%
副总经理、
5 宋更申 中国 核心技术 50.00 3.85% 0.11%
人员
6 张伟 中国 副总经理 50.00 3.85% 0.11%
7 许楠 中国 董事会秘 50.00 3.85% 0.11%
书
8 刘燕 中国 财务总监 41.00 3.15% 0.09%
9 杨磊 中国 核心技术 48.00 3.69% 0.11%
人员
10 李玉生 中国 核心技术 8.00 0.62% 0.02%
人员
小计 430.50 33.12% 0.96%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03 人) 621.40 47.80% 1.3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051.90 80.92% 2.34%
三、预留部分 248.10 19.08% 0.55%
合计 1,300.00 100.00% 2.8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总经理于飞先生,董事于鹏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预留权益失效。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