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3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6,700,5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72,299,5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于2023年7月6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账号为63958689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账号为8110301012800682864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67,919.22元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07,080.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
投资额 文件
中山誉辰自动化 2203-442000-
1 设备研发生产基 32,801.78 32,801.78 04-01-608943
地新建项目
2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不涉及
合 计 42,801.78 42,801.78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
额不超过 32,801.78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
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
期逐步向中山誉辰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到期后,如
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山市誉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汉洪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2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 中山市阜沙镇颂成街6号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经营范围 赁;终端测试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总资产 4,234.22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 净资产 3,691.5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08.50万元
五、本次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中山誉辰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
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管理,公司、中山誉辰及保荐机构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 32,801.78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过32,801.78 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全体独董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中山誉辰提供总额不超
过32,801.78万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研发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建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