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4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宇医疗”)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8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1.12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00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8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 万股的 1.12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4.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00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
截至本激励计划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63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总数 1,703 人的 9.57%,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 士。何永正先生目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郭军玲女士目前为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二人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本次对何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 进行股权激励,有助于促进公司核心人员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从而有助于公司长 远发展,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实际控制人何 永正先生、郭军玲女士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 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确定并完成股份授予。超过 6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 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下属公司存在 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何永正 董事长、总经理、 4 2.2222% 0.0250%
技术总监
郭军玲 董事、副总经理、 2.8 1.5556% 0.0175%
董事会秘书
金宏峰 财务总监 2.8 1.5556% 0.0175%
马登伟 核心技术人员 3 1.6667% 0.0188%
张杰 核心技术人员 3 1.6667% 0.0188%
段璠 核心技术人员 1.6 0.8889% 0.0100%
周珂 核心技术人员 1.6 0.8889% 0.010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125.2 69.5556% 0.7825%
人员(156 人)
首次授予合计(163 人) 144 80% 0.9000%
预留部分 36 20% 0.2250%
合计 180 100% 1.1250%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及监事;
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3、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4、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5、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确定并完成股份授予;
6、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
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 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失效。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明
确并完成股份授予,超过 6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
月内确定并完成股份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 授予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一致。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