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汇”)和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晨”)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赫涛、赫文和赫珈艺分别持有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股东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拓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赫文控制的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创钰铭汇、创钰铭晨和珠海拓弘为一致行动人。
赫涛先生因与赫文和赫珈艺分别持有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与创钰铭汇、创钰铭晨、珠海拓弘为一致行动人。现珠海拓弘因自身资金规划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赫涛先生内部转让公司股份 190 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股东珠海拓弘与其一致行动人成员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珠海拓弘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本次计划概述
公司股东珠海拓弘因其自身资金规划安排,拟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 190 万股。具体情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收到珠海拓弘的《关于减持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珠海拓弘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致行动人赫涛先生合计
转让公司股票 1,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42%)。本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内部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 转让数量
均价 转让数量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元/ (股) 的比例
股) (%)
2022 年 8
珠海拓弘 赫涛 大宗交易 35.56 1,900,000 1.42
月 22 日
合计 1,900,000 1.42
2、股份来源
本次珠海拓弘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股
份,该部分股份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3、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珠海拓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内部转让前持有股份 内部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册 股份性质 占 总 股 本 占 总 股 本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的比例(%)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
创钰铭汇 2,900,000 2.17 2,900,000 2.1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创钰铭晨 2,600,000 1.95 2,600,000 1.95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珠海拓弘 2,000,000 1.50 100,000 0.0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赫涛 0 0 1,900,000 1.42
流通股
合计 7,500,000 5.62 7,500,000 5.62
注:合计数与各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履行情况如下:
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珠海拓弘不存在未履行以上承诺的情况。
2、珠海拓弘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股东珠海拓弘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