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1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
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66,950,819.9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 66,950,819.9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4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3.46%。
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 IPO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鉴于今年 1-6 月公司处于 IPO 审核发行阶段,未
及落实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积极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落实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策事项的安排,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