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1-02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于燮康、姚王信、陈鹏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名秦舒先生、眭鸿明先生、陈嘉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得到了良好执行,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8,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