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79 名,其中 33 名员工触发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况,20 名外籍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签署授予协议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该 5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26 名员工当期考核不合格,该 26 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剩余 400 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姜艳红
张银华
冯小玉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