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 310,200,000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5 月 29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2,068,026,375 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5 月 21 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提示
(一)行业政策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除光伏发电外,全球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各个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选择方向、投入力度及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竞争情况,均将影响光伏行业在该国的发展,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当前阶段,中国光伏行业尚属于需要国家财政予以补贴的新能源行业。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我国光伏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二、/(二)/2、光伏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在国外,我国光伏行业相关企业在过去五年内,先后遭受过欧盟、美国、印度等国际市场对华光伏电池类产品发起的贸易摩擦案件,例如美国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的 201 特别关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征收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保证金等,这类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若光伏产品进口国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或已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的光伏产品进口国不改善其贸易保护政策,将降低我国光伏制造企业的竞争优势,对公司光伏产品的境外销售构成不利影响。2018 年 7月,印度商务部再次提出光伏保障措施调查终裁征税令,即“safeguard”,并于8 月由于印度业界的抗议而决定暂缓征收防卫性关税。发行人存在印度财政部暂缓征收防卫性关税的风险。“safeguard”规定对中国、马来西亚及发达国家进入该国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电池及组件和薄膜电池及组件)征收为期两
年的保障措施税: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7 月 29 日,税率为 25%;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税率为 20%;2020 年 1 月 30 日至 7 月 29 日,
税率为 15%。如若该进口货物同时被征收反倾销税,则可在保障性关税内扣除。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18 年末、2019 年,发行人在印度地区的组件业务收入分
别为 39,007.65 万元和 75,279.65 万元,若印度恢复征收保障措施税,则使得发行
人 2018 年和 2019 年的毛利额分别减少 9,751.91 万元和 16,280.23 万元,毛利率
分别下降 0.39 个百分点和 0.70 个百分点。
在可预见的未来,光伏发电将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尽管随着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逐渐降低,对政策的依赖程度将逐步降低,但光伏行业受国内外产业政策影响仍较大,存在光伏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对行业经营产生冲击的风险。未来如果各国政府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减少,可能会影响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并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平价上网风险
自 2019 年 1 月以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
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相关的政策密集颁布,以发行人为代表的行业领先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尽管光伏产业发展前景总体良好,但不排除出现阶段性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随着光伏组件及系统成本的下降,光伏发电成本逐步下降,光伏发电将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光伏发电平价上网之后政府补贴的金额将大幅减少直至取消,加速了组件价格的下降,降低了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率。此外,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对行业内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有着较高要求,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对生产制造及电站开发等环节的成本进行控制,可能存在毛利率下滑等风险。
(二)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在 2009 年之后经过了高速发展、低谷、回暖和快速发展四个阶段:2009 年-2011 年全球光伏产业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1-2013 年,欧洲各国调整政府补贴政策,降低政府补贴,光伏市场出现萎缩,因之前大幅扩张而增加的产能出现严重过剩,导致全球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再加上欧盟双反政策的影响,光伏行业进入低谷期;2013 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多项政策支持行业发展,行业基本面开始好转,随后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018 年中国“5·31 政策”推出后,光伏补贴的装机规模和电价标准均下调,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及产业链各环节
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国内市场经营业绩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三)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以硅料为基础原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加工成硅片、电池片,最终组装成光伏组件。2004 年至 2008 年,受技术水平和产能制约,硅料价格持续处于高位;2008 年之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普及,同时得益于全球硅料厂商的大幅扩产和国内新建产能的逐渐释放,硅料供应紧张局面得到改善,硅料价格从高位快速下跌。2013 年之后,硅料价格受技术进步和阶段性供求关系的影响,处于波动状态。2018 年以来,受光伏政策影响,硅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尤其是 2019年上半年,硅料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波动,使得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硅料平均采购价格较 2018 年平均采购价格下降约 45%。如果大型硅料生产企业出现不可预知的产能波动,或下游市场的阶段性超预期需求爆发,将导致硅料价格大幅波动,从而影响到硅片及电池片的价格,影响公司的成本及盈利能力。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硅料采购价格上涨 10%,则 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的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0.68 个百分点、0.43 个百分点和 0.18 个
百分点;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硅料采购价格下降 10%,则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的毛利率将分别上升 0.68 个百分点、0.43 个百分点和 0.18 个百分点。
2、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及组件毛利率波动风险
在国内外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行业,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光伏行业在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端的技术持续进步,原材料的价格下降以及各环节的制造成本不断降低,使得光伏行业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此外,随着各国推进光伏平价上网,将使得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随着未来光伏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光伏行业各环节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仍有下降的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件产品成本和价格持续下跌,公司组件毛利率分别为15.28%、16.35%及 17.22%,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虽然当前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公司组件产品在境内外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逐步下降,如果光伏组件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同时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及费用率水平,公司将面临组件产
品毛利率下降、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3、光伏系统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光伏系统业务包括电站业务及系统产品业务,包含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环节,需具备设计、施工等多领域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系统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1%、34.08%及23.83%。
光伏系统业务竞争日渐激烈,虽然公司具备较强的业务实力,并储备了一批经验较为丰富的人才,但仍有可能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各种因素丢失业务机会,从而导致该业务收入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光伏电站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周期和不确定性。公司取得光伏电站建设资格(业务开发),安排电站所需光伏组件的生产,以及项目前期的设计、工程施工等过程均需要一定的周期,电站建成后期并网发电、将电站转让给受让方亦需要一定的周期,并且光伏电站业务易受土地、电网接入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因而公司存在光伏系统业务收入波动的风险。
4、集中式光伏发电弃光限电风险
我国部分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地区存在地区电网输送能力有限、当地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新增的发电量无法通过现有电网消纳,导致集中式光伏电站未能满负荷运行,即“弃光限电”。最近几年来,国内甘肃、内蒙、新疆等中西部地区省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弃光限电”问题,其中,2019 年第一季度新疆(不
含兵团)弃光电量 3.5 亿千瓦时,弃光率 12%;甘肃弃光电量 2.1 亿千瓦时,弃
光率 7.2%。“弃光限电”的核心原因是受当地消纳能力不强、电网建设滞后、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果未来弃光限电的地区增加,会造成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下降,影响光